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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反對意見

本章主线 · AI导读

最後一章檢查自由家長制的倫理與政治邊界:退出權必須可用,設計者可能犯錯,教育可以和推力互補,透明度與公開辯護是底線。作者也承認,何時需要較強干預沒有機械答案;自由、福祉和第三人傷害必須具體衡量。

8 处重点与评注全书精读导览

我們為本書第一版尋找出版商時,沒有多少人感興趣。多數人不認為一本談自由家長制的書能吸引讀者(除了作者的家人),但那本書最後確實找到知音,讓我們與出版商大為驚訝。書名《推力》肯定有幫助。(這是一位禮貌地拒絕我們的出版商所建議的。)當然,既有更多讀者,就有更多人提出質疑。我們聽到來自很多領域的各種批評(包括經濟學、心理學、哲學、政治學、法學),跨越從左到右的整個政治光譜。

談到政治,我們很容易以為若能觸怒兩邊的極端,代表做對了某些事,但這個結論反映的恐怕是自利偏差。會讓左右兩派都燃起怒火,比較可能的解釋是我們的構想欠佳或甚至很糟、思慮不周、混淆不清,或至少寫得不夠好!我們在寫這個版本時,試著釐清寫得不夠精確的部分,但這無法回答本章探討的具體反對意見。在此要強調,我們從批評者的意見中學到很多注,他們的問題和懷疑讓這本書成為更好的版本。

若要從概念、道德、經驗及其他角度討論反對推力的意見,大可以寫一整本書,但我們會試著維持簡單扼要。1一個簡單的方法是避免陷入語意的爭論──好比爭論自由家長制是自由意志主義制或家長制。前面說過,我們使用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一詞代表「維護選擇權」。我們也說過,實務上即使是選擇退出制都可能不易執行,尤其當過程中存在一些淤泥的話;我們認為理想的推力應該讓選擇其他選項的人所負擔的成本愈低愈好。二〇〇七年,大約有一天的時間,我們考慮將書名訂為《一鍵家長制》(One-Click Paternalism),後來放棄這個糟糕的書名,但你可以從中約略知道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對我們而言,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裝置提供的方向是完美的推力,儘管當好聽禮貌的聲音建議你向右轉時,你決定直走,那個聲音也不會抱怨。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推力和據此設計的政策都符合這個理想。碰到不符理想的政策,我們會視為淤泥,應納入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

我們使用家長制(paternalism)一詞,指的是努力保護人們不因自己的錯誤而受害,引導他們做出在掌握充分資訊與不受行為偏見影響之下會做的選擇。這是手段(而非目的)的家長制,推力的設計基本上是為了幫助人們找到對的方法,達成他們自己的目的;絕不是要輕推人們做出我們偏好的選擇。我們的喜好根本不一致,怎麼可能做這種事?讀者現在應該已經知道,塞勒愛喝酒,桑思坦偏好健怡可樂。塞勒喜歡冗長的晚餐派對,桑思坦視為畏途。桑思坦認為哲學論辯很有趣,塞勒會不計代價避開。你明白我的意思,我們的偏好與「何種政策才是好的政策」毫無關係。

最後要一吐為快:不,我們不認為公私部門的選擇設計師都很聰明又多麼博學多聞,當然也不認為他們總是秉持很好的動機,或必然會把受影響者的利益放在心上。我們不否認,具組織力的利益團體力量很大,也同意專家會犯錯。拜託!近幾十年來,我們多少也在關注世局的發展。我們注意到並不是每個國家的元首都是精神穩定的天才,也注意到威權政府的興起讓人憂心。私部門裡有很多追求私利的推力(如同我們在書中多次指出的)。我們也注意到,在金融危機期間,很難在金融業找到一個部門沒有老鼠屎。新冠疫情期間,很多人犯錯或只顧自己的利益。所以,是的,我們要公開說,並不是每個人都把別人的福祉列為第一優先,所有的選擇設計師都會犯錯,有些甚至是心懷惡意。注

但我們應該從這些明顯的事實學到什麼?別忘了選擇設計和推力是不可避免的,不會因為你希望它消失就消失,前面已提過這一點,但這個事實太常被忽略,我們覺得有必要重複一次。你可以反對香菸盒外醒目的癌症警告,偏好主動選擇甚於預設規則,反對卡路里標示的整個概念,努力廢除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裝置,或抗拒社交距離方針。但反對推力本身,就和反對空氣和水一樣沒意義;這是無可逃避的。使用推力(而非禁止)的一個理由,正是因為各種領域的選擇設計師都會犯錯。只要人們可以自己決定怎麼做──亦即輕易拒絕──風險就能大大降低。如果你擔憂公僕會犯錯或懷抱其他誘因,你的首要攻擊目標應該是強制與命令,而不是推力。

話說回來,我們會不會擔憂壞人讀了我們的書,跑去找尋更有效的新方法來輕推別人?當然會!如同我們在探討淤泥那一章所說的,我們當然擔憂這種事。然而,壞人的存在顯然早於本書出版日,我們承認,對於行為偏見的微妙了解,可能(也確實)被用於追求私利,但我們不認為本書落入惡霸和騙子手中是任何人最該擔憂的事。也許比較應該煩惱氣候變遷?

排除這些初步的問題後,接著要探討最主要的批評,其中有些來自右派,但多數來自信仰自由意志主義的人,他們熱愛自由(和我們一樣),認為推力會限制自由(和我們不一樣)。他們的一些擔憂很重要,但我們有時候認為,自由意志主義派的批評有部分是對一件事不滿:因為我們不僅沒有請求允許就借用屬於他們的詞彙,更過分的是拿來和他們厭惡的另一個詞彙搭配使用。那有點像是一群熱愛棒球的孩子借用板球來打棒球(或相反過來),這是褻瀆。我們承認「自由家長制」一詞是為了凸顯反差,但經過這麼多年,我們要對自由意志主義派的朋友說:是不是該放下了?

很多人說我們應該做的是比推力更用力的事,他們認為推力只是微調。他們要的是大規模改變,而推力無法辦到,或認為推力會轉移焦點。許多人對於經濟不平等、勞工權益被忽視、壟斷、警察暴力、種族與性別歧視等問題感到憂心。我們也是。如果你能讀到這裡,就知道在某些情況下,周全的選擇設計絕不只是微調而已,而是確實可以發揮很大的效果。世界各地都有公僕(包括服務於所謂推力單位的人)做出很多成績。話說回來,我們的確要強調,有時候應該使用命令、禁止、經濟誘因,甚至連一般情況下熱愛選擇自由的人也會同意。

滑坡理論

大家都知道有些人懷有相當可笑的恐懼,其中很多種恐懼還被取了名字,例如有一種叫影子恐懼症(sciophobia),甚至還有花生醬黏在口腔上壁恐懼症(arachibutyrophobia)。還有一種令人費解的恐懼,奇怪的是,似乎在自由意志主義派法律學者之中特別常見:害怕跌下斜坡或樓梯(bathmophobia)。我們懷疑這種恐懼症引發對滑坡理論(slippery slope)的執著。

我們要澄清一點,我們並不是說小心真正的滑坡是可笑的事,好比冰風暴後只適合專家等級的滑雪道,當然要請大家遠離這些地方。事實上,任何又滑又陡的坡道至少都應該運用警告牌這種推力,在極端的例子中甚至要禁止。(此步道/街道封閉,直到再次通知。)我們認為引起太多注意的並不是物理上的滑坡,而是象徵性的、用在特定類型的論辯。

滑坡理論是指,當我們做某件事(且稱之為X),可能會產生嚴重的風險:引發某種趨勢,導致其他事情如Y和Z發生;X本身還好,甚至是很棒的構想,Y和Z卻很嚇人。結論是你不應該做X,除非你願意接受Z。

美國反對槍枝管制的人很常談滑坡理論。在這個例子裡,X是對個人擁槍的權利做任何限制(好比禁止擁有攻擊性武器),Z是政府跑去沒收所有武器,包括牛排刀和水槍。好吧,這有點誇張,但你明白這個意思。

多數滑坡理論的問題是沒有提出實際滑坡的任何證據注:亦即有理由相信做X會提高Y和Z發生的可能性,更遑論不可避免。但這並未能阻止人們提出這種聽起來很可疑的論點,舉例來說,最高法院關於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有一番辯論,討論政府是否可依照憲法要求人們購買醫療保險。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提出一個著名的說法:如果這項規定合法,就沒有什麼可以阻止未來某個政府要求人民必須吃花椰菜。2這是典型訴諸恐懼的論調!

滑坡理論的預測在政治領域的紀錄並不是很光彩。一位反對女性投票權的人曾預測,讓女性投票會製造出「男性化的女人和女性化的男人,交配後生出墮落的種族」。3另一個反對者注意到,女性占人口比例一半以上,預測若讓女性投票,不久之後,所有政治領導者都會變成女性。4特此聲明,二〇二一年女性只占美國國會百分之二十六的席次。5我們只希望這個滑坡更滑溜一點!

我們會提出滑坡理論,是因為批評家用它來批評推力和自由家長制。他們說:「先是輕推,然後是用力推,接著變成開槍。」(但為什麼?使用推力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用力推,更不可能開槍。)有趣的是,其中一些論點還引用一種行為偏見作為理論基礎,舉例來說,一位批評者格倫.惠特曼(Glen Whitman)的論辯基礎就是極端趨避(extremeness aversion)的研究結果:人們通常偏好中庸的選項。

試舉一例,依法強制加入儲蓄計畫(可選擇退出)現在似乎成了中庸選項,然而一旦這成為標準,就會占據自由放任的位置。然後,(可選擇退出的)「明日存更多」政策變成新的中庸選項。一旦這個做法被採用,又變成偏自由的選項,自動加入制(可自由選擇投資組合但「沒有」完全退出的選項)便變成中庸選項。依照這種發展,一小步一小步地改變,到最後甚至變成強制加入、規定最低額度、高度限制投資組合、沒有選擇退出等,都讓人覺得是「合理的中庸選項」。6

真的嗎?

我們要強調,《推力》出版十幾年來,自動加入制和「明日存更多」方案,在世界各地確實都更加普遍被採用,但我們沒有見到任何朝著取消選擇退出權發展的趨勢。如果一種選項看起來是理性的中庸之道,應該較可能被更多人採用,而非演變成極端的方案。這樣的坡道終究不算是多滑溜吧?

社會趨勢難以預測。美國曾批准一項憲法修正案(過程嚴重充斥淤泥),禁止銷售酒類。結果是否導致其他事情如吸菸和過度飲食被禁止?沒有。幾年後,美國發現這項修正案是錯的,遂廢除禁酒令,現在各州更快速通過法律讓大麻銷售合法。我們似乎很難預料到會有這種坡道。

我們根本看不到任何理由要擔憂推力的陡坡。再說一次:推力本身是不可避免的,依照定義,推力本就會保留選擇的自由。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定義,就沒有理由認為我們無法守住不強制的那條線(只要我們不想要強制)。你可以警示產品包含蝦子(幫助那些像桑思坦一樣對甲殼類過敏的人),但不必禁止含有蝦子的產品。你可以將印表機設定為預設雙面列印,但不禁止改為單面列印。倘若有人指控推力作為一種政策會因為符合中庸之道而吸引人,那我們坦承不諱。但我們在評估推力時要看優缺點,而不是基於某種假設性的風險(那可能只是恐懼跌下斜坡或樓梯的徵狀)。

自由與主動選擇

有些熱愛自由的批評家還會在箭囊裡準備另一支箭,這部分我們比較能同理。他們擔憂的是自由與選擇權,而不是人們的福祉(他們認為福祉難以量測或評斷)。基於這個理由,他們大力贊成主動選擇甚於設計完善的預設選項。他們頂多只願意提供人們必要的資訊,以利於做出明智的選擇,認為之後就應該讓人自行選擇。這種思考邏輯反映在瑞典政府的做法上(讓人民選擇自己的投資組合),但我們已看到這個策略有一些缺點。

主動選擇制也是一種選擇設計,可以輕推人們主動選擇。我們同意,有時候這是很棒的點子。但應該強制人們做選擇嗎?一視同仁?永遠如此?我們認為,當一件事情很容易選擇時,最適合強制主動選擇(如選擇加入或選擇退出)。在比較複雜的情況下,例如必須從數百種共同基金裡選擇投資組合,這時強迫人們選擇,是無法讓人放心的策略,而這其實也是另一種強烈的家長式領導心態。何不提供設計完善的預設選項,然後讓人自由挑選別的?人們通常會選擇不做選擇,我們應尊重這一點。注我們看到過去十年裡進入勞動市場的瑞典人,絕大部分拒絕管理自己的投資組合。我們不會期待人們當自己的醫生──如果有值得信賴的專家可以做得更好,而人們也能自由選擇信賴這些專家──那為何還要求人們做其他複雜的決定?是的,我們知道(也說過),談到提供意見的人,「信賴」與「專家」都不是可以當作前提的詞彙。

在器官捐贈方面,我們確實支持類似主動選擇的模式──我們偏好提示選擇制甚於強制選擇制,因為當你要求人們必須回答某個問題時,很容易引發負面的反應。但我們也發現,在這個領域採取推定同意制是太超過了。

除了侵犯自由,強制選擇制在很多情況下根本不切實際。你去餐廳用餐時,要選擇所有食材嗎?你買新車時,不會希望廠商將頭燈預設為黑暗時打開、明亮時關閉嗎?如果你堅持手動開關(更自由!),剛好又是在天還暗時去上班、抵達時天亮,結果很可能會讓燈亮著(耗盡電池)。這類設定有幾百種。如果買家坐進新車時,得先花一個小時選擇顯示亮度的最佳設定,這樣會比較好嗎?我們認為設計周全的預設值很適合這類設定,若能就座椅和後視鏡的調整提供明顯的說明會更好,因為這類設定尤其無法一體適用。

主動選擇通常是好點子,但在很多地方,內容篩選和設計完善的預設值是一大福音,我們不該一味排斥。

不要輕推,要提升能力

有些人強調,在自由社會裡,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權利,有時候犯錯是好的,因為這樣才能學習和進步。我們舉雙手贊成這點,所以一般而言,我們贊成提供選擇退出權,只要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如果人們真的要將一大部分的退休金投入羅馬尼亞高科技股,我們很不願意禁止(只要人們被充分告知)。但對於判斷力不足的民眾,在過程中設置一些警告標示,應該沒有害處。我們贊成在一些滑雪場對新手與中級滑雪者提出警告:「如果你不是專家,絕不要嘗試這條路徑。」

有些批評者強烈偏好教育而非推力,在他們看來,公私機構應該教育民眾,或「提升」他們的能力,而不是運用選擇設計。7這種說法最不討喜的版本來自德國的一位心理學家:「若要理解為什麼有人對推力比對教育感興趣,應該放在推力出現的政治背景中來看。美國的公共教育制度大抵被認為是失敗的,政府很努力想辦法引導大批幾乎不會讀寫的民眾,但這種情況並不適用於每個地方。」8

我們不會對這種民族主義的叫罵做出反應,而是要探討更具體的問題:是否應該捨推力重教育,或「提升能力」──意思是致力針對特定領域改善能力。我們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要二選一?你可以用很多罪名指責我們兩個,但大概不包括反教育。我們贊成提升能力,也同意在某些情況下,提升能力會很有效,畢竟我們兩人的職業都是教師。很多推力就是為了教育(具備閱讀能力的)大眾,資訊揭露、警示、提醒都是設計來告知民眾重要的資訊。但我們還是很高興有人提供明智篩選過的選項,以及審慎設計的預設方案(只要我們想要拒絕就可以拒絕)。我們當然要培養民眾在這個世界順利發展的必備技能與知識,幫助民眾提升能力並自己做主。主張提升能力的人很喜歡強調統計素養(statistical literacy),這一項尤其有價值。但我們也必須務實一點,因為我們相當確定,即使是德國最好的中學,也不會提供相當於金融經濟學博士的訓練。

這個批評源自對我們的人性觀有一個根本的誤解。我們不認為人們很笨,而是認為這世界很難!我們沒有見過多少經濟學家自信能從現有的房貸中找出最好的一種,或精確計算出他們需要存多少退休金;我們倒是認識很多人面對醫療計畫時做出很糟的選擇。如果生活中有人能提供個人化預設、容易比較的選項、智慧揭露、高明的選擇引擎,我們不是會過得比較輕鬆嗎?推力和教育不應該是二選一注,可以兩者兼顧啊!推力本來就會保留選擇的自由,若是幫助人們在了解情況後自由選擇,更是難能可貴。

很多人熱烈支持中學生應培養財務知識,我們也是其中之二。如果讓我們來設計中學課程,會將三角函數改為統計學和家庭財務。複利(compound interest)和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當然是比正弦(sine)與餘弦(cosine)更有用的概念。更基本的是教導人們管理家庭預算以及信用卡借款的危險。教育有幫助,有時候幫助極大,但常識判斷和實證研究都告訴我們,不該對教育抱持過度的信心。你的常識判斷大概源自中學時期上化學課(或甚至三角函數課)所留下的記憶。學了複利,難道會記住更久?

實證結果支持該項思想實驗的直覺判斷。專家就財務知識訓練的功效進行一項重要的整合分析(meta-analysis),得到三項重要的結論。9第一,訓練時間愈長,效果愈大,二十四小時的訓練會比只上十二小時的課更有效果。第二,效果不大;你不能一下子就訓練出財務天才。第三點最重要,訓練的任何助益都會隨著時間消失,短短兩年就完全忘光。該研究的作者得出的結論是,最有效的是「現學現賣」訓練──亦即預期將要做決定時。如果你提供資訊讓中學生了解各種升學教育的報酬率、如何申請現有的財務補助和學生貸款、如何處理信用卡等等,他們馬上就能將所學派上用場。但不要以為,教他們固定利率和變動利率,十年後必然能幫助他們選擇更好的房貸。最好是在他們準備要買房子時,提供如何避開潛在陷阱的免費課程。(也許還搭配一些簡單的推力。)

推力是暗著來?

有些人說,相較於推力,命令、禁止、徵稅有一大優點:人們知道自己的處境,沒有人被騙。相反地,推力是隱密的,就某種意義來說是在操縱,是一種騙術,10人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影響。

就多數推力而言,這種反對意見很難理解。標示、警告、提醒都不是隱藏的,藏起來就無法發揮作用了。預設規則應該完全透明(通常也是)。如果人們被自動加入綠色能源方案,應該且通常會被告知。當雇主讓員工自動加入一項儲蓄計畫,員工可以選擇退出,沒有什麼是隱藏的。如果有,就是存在淤泥。選擇退出的步驟應該要很清楚,最好可以一鍵完成。

的確,即使受影響的人沒有專心注意或甚至完全沒想到,有些推力也會發揮作用。一個例子是自助餐廳將健康食物放在較顯眼且容易取得的地方,就算用餐的人不知道被輕推,也會影響他們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設計本身並沒有被隱藏,能夠看得一清二楚,但設計的理由可能不明顯。很多形式的影響都是如此。啤酒廣告不會警告你,穿著清涼的模特兒是為了吸引觀者的注意,讓他們更可能購買啤酒。政治人物發表演說時,不會透露他們的用語是(經過測試)設計過的,為的是盡可能提高聽者支持該候選人的機會。但有任何人這麼天真無邪,不知道廣告是設計來銷售產品、政治演說是為了吸引選票?確實,自助餐廳不是廣告,但也有它的設計,而選擇某種設計當然有理由。

如果自助餐廳的設計是為了鼓勵健康的飲食,或如果人們被自動加入某種方案,公私機構(尤其是公家機構)便不應隱藏此事實。假如也能揭露輕推的理由就更好了,稍後會再回到這一點。

一個稍微不同的批評是:唯有當被輕推的人不知道被輕推,才能發揮效果。有人在不同的情況下研究過這一點,結果一再顯示並非如此。現有的研究發現,輕推的效力不會因為透明化而減損。11事實上,反而很容易產生相反的效果:如果人們被告知,他們被自動加入退休計畫,是因為雇主認為善用雇主的相對提撥和納稅優惠是聰明的選擇,便可能會讓更多人加入。吸引人們注意自助餐廳的健康設計,反而會放大設計的效果,因為能傳遞寶貴的資訊。12

使用推力是在操縱人?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定義什麼是操縱。這是(非常)冗長複雜的問題,簡而言之,哲學家及其他人大抵同意:當一項行為沒有充分尊重他人理性審慎思考的能力,就是操縱。13依據這個標準,多數推力都不是操縱。14假如一個人被提醒下週四要看診,並沒有人在操控他。如果提供人們食品含多少熱量的資訊,或提醒某些食品含甲殼類或堅果,或用藥超過建議劑量可能會有不好的結果,同樣沒有人被操控。當然,倘若一種預設規則沒有告知相關的人,或是很難選擇退出,或許可以歸類為操控。我們稱之為淤泥──淤泥就有操控的嫌疑。

設定界線與公開原則

幾年前,桑思坦帶著女兒去芝加哥參加於仲夏舉行的Lollapalooza音樂節(為期三天)。那裡有一個巨大的告示牌會顯示不同的電子訊息,週五晚上通常會打出節目表,但會穿插另一個訊息寫著「多喝水」,三個字寫得很大,另一個訊息是:「天熱易流汗:你會流失水分。」

為什麼要公告這些訊息?當時芝加哥正遭逢嚴重的熱浪侵襲,主辦單位顯然希望民眾避免因脫水而危害健康。該告示就是一種推力,沒有人被迫一定要喝水,但設計該告示的人很了解人們的想法。「多喝水」三字尤其高明,遠比平淡的「喝足夠的水」或「喝水」來得有效。「流失水分」的提醒,訴諸我們損失規避的心理,讓人知道要避免脫水。(桑思坦只恨沒有早點看到告示,他看表演時開始覺得很渴,但因觀眾太多,根本擠不出去。)

試與想像中其他可能的情形做比較。假設主辦單位不是用明顯的「多喝水」告示,而是在節目表的中間短暫穿插很不明顯的潛意識廣告(subliminal advertising),亦即你不會意識到某種刺激,但留下的印象還是足以改變信念或行為。那個潛意識廣告可能會說:「多喝水。」、「你不渴嗎??」、「喝酒不開車」、「毒害終生」、「支持總統」、「墮胎是謀殺」、「買十本《推力》」。潛意識廣告(包括付費廣告)可以視為一種自由家長制嗎?畢竟這些訊息只是引導人們做選擇,卻沒有代其決定。

我們並不支持潛意識廣告,也不認為那是自由家長制,即使是用來推動好的目的。一般人反對自由家長制和某些推力的一個理由,是惟恐手段太狡猾──政府可以操縱人民朝一定的方向走,同時提供官員絕佳的工具以達成目的。不妨拿潛意識廣告與另一個同樣狡猾的技巧做比較:若要幫助人們減肥,一個很好的方法是在自助餐廳放鏡子,當肥胖者看到鏡中的自己,便會少吃一些。這樣做可以嗎?假如鏡子可以被接受,那麼可不可以放置讓人顯得特別不好看的鏡子?(這種鏡子好像愈來愈常見。)自助餐廳的卡洛琳可以善用鏡子的功能嗎?如果可以,我們對於在速食店裡擺放讓人看起來身材特別好的鏡子,該怎麼想?

這些是很龐大的問題,也許我們之中某一人曾寫過一兩本專書。15要在此探討這些問題,我們同樣要仰賴一個重要原則:透明度。此處我們主張遵循哲學家約翰.羅爾斯所說的公開原則(publicity principle)。16簡而言之,若是公私部門的選擇設計師無法或不願公開為某項政策辯護注,則依據公開原則,就不應採取該政策。我們很贊同這項原則,理由有二。第一是實際的考量,如果企業或政府實施一項他們自己無法放心公開辯護的政策,一旦政策本身或背後的邏輯被揭露,可能會引發讓人難堪或甚至更糟糕的後果。我們鼓勵同僚與學生面對個人或事業中的所有重大決定時,都採取這項原則。第二個理由更重要:任何形式的組織都應尊重人,如果實施自己無法或不願公開辯護的政策,便等於不尊重人,只是把人民當作工具,供自己運用或操縱。

不論是公部門或民間機構,我們認為公開原則正是限制或實施推力的最佳指導原則。美國政府的法規在定案之前,通常會先提出供大眾評論和檢視,包括很多可歸為推力的法規,例如燃料經濟性的標示、營養成分表、香菸的醒目警告;這些推力及其背後的支持理由都很透明。

法律上的預設規則也是一樣。如果政府改變這類規則──以達到鼓勵器官捐贈或環保或改善年齡歧視等目的──應該光明正大地做,揭露政府的作為,並提出解釋(最好讓大眾可以事先表達意見)。有些教育計畫透過行為研究來設計推力,同樣應適用公開原則。因此,當政府官員設計巧妙的標示,以減少亂丟垃圾、阻遏竊案或鼓勵民眾登記器捐,都應樂於公開其方法與動機。多年前,美國出現過這樣一則廣告,畫面顯示熱鍋上正在煎蛋,旁白曰:「當你吸毒時,你的腦子就是這樣。」如此鮮明的意象是為了引發對毒品的恐懼。有些人或許認為這則廣告有操縱的意圖,但這並未違反公開原則。

因此,容我們澄清,我們很贊成制訂推力的相關法案,且應該禁止潛意識廣告。17

命令與禁止:為什麼止於推力?

前面提到自由意志主義者擔憂我們一開始採用推力,之後會進一步變成用力推;但也有一些意見更激進的批評者擔憂的是相反的情況,亦即在需要採取更強烈措施的地方止於推力。有些人甚至認為,如果政府採用推力,就不會做更多事了,即使光靠推力是明顯不足的。監管機構也許不會認真看待氣候變遷;做一些節能標章就心滿意足了!

如果我們(或甚至任何人)認為,世界上多數問題靠著輕度干預就能完全解決,這一點會是很嚴重的問題。謀殺、強暴、攻擊、竊盜都是刑事犯罪,也都很適當地以強制手段處理。有些問題(如汙染)會產生,是因為有人對別人造成傷害。如同前文強調過的,面對這類問題,推力是不足的。當然,推力還是有幫助。你可以課徵汽油稅,同時透過推力鼓勵民眾購買節省燃料的汽車。有很多推力可以降低外部性,但推力本身尚不足以控制外部性。

我們可以將推力視為類似瑞士刀的工具,這種刀設計成多用途,在某些情況下非常有用,例如打開罐頭或鎖緊螺絲。在適當的情況下,推力可以利用極低的成本達到很大的效果;但如同我們一再強調的,也有一些時候應該運用徵稅、補貼、命令或禁止。若要減少吸菸,該做的事有很多,無法靠醒目的警告完全達陣。改變預設選項無法解決移植器官不足的問題。談到氣候變遷,我們已花了一整章強調為什麼需要鑿岩機和推土機,但只要有幫助,有時候也能同時讓瑞士刀上場。

我們強烈懷疑運用推力可能導致官員不採取更強大的措施。(桑思坦在美國政府服務四年,從來沒見過這種情形發生,一次都沒有。)一個國家可以課徵高額酒稅,輕推人們不要酒駕,再加上對酒駕者實施高額罰金。北歐的國家這三項全都做到了。一個國家可以輕推民眾購買節省燃料的汽車(例如利用燃料經濟性的標示),同時課徵高油稅或補貼電動車。或者,規定使用某些藥物是違法的,同時輕推民眾不要使用那些藥物。有些人說,有了推力就比較不會運用更激進的工具注,這個論點乍聽之下似乎頗有道理。歷史上或許發生過,但實際上只是被用來當作辯論的觀點,不是很值得擔憂的嚴重問題。

話說回來,對於何時該從推力變成禁止和命令(或相反過來),理性的人當然可以有不同的意見。試舉一例,我們的朋友兼同事大衛.萊布森與塞勒合作,設計某個基金會的退休儲蓄計畫。該計畫提供設計完善又不昂貴的預設方案,另有少量篩選過的投資選項。兩人(稍微)有歧見的地方在於,是否應該讓積極型參與者可以選擇所謂的「共同基金自選機會」,裡面提供其他大量的基金。他們一致認為,使用這個選項的員工不太可能會做出高明的投資決定,長期下來的平均表現可能會比維持基本選項更糟(當然是依據他們自己的判斷)。兩人(依據其他情境的實證證據)也都認為,只有極少比例的員工會使用這個選項,尤其當取得該自選機會必然會遭遇一點點淤泥時,好比警告標示。萊布森想要排除該選項,塞勒希望保留,但兩人都不確定自己是對的。(桑思坦在這一點上認同萊布森。應該採多數決嗎?)

這可以說明一種較普遍的難題。有些熱烈支持家長制的人特別憂心選擇不當的風險,因而希望採取禁止與命令。如果一般人真的會犯錯,那為什麼不禁止他們犯錯,以預先保護他們?

事實是,這方面很難找出明確的界線。我們對自由家長制的定義是:所採取的行動、規則及其他推力,必須可以透過選擇退出權來輕易避免。我們對「輕易避免」沒有明確的定義,但相信以現在的科技而言,「一鍵式」應該是最接近的例子。(我們可以期待將來出現「一念式」或「一瞬式」的技術。)我們的目標是讓人們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決定其選擇。無可否認,我們提議的一些政策無法做到這一點,人們若要選擇退出,必須付出比按一個鍵更高的成本。例如員工若要選擇退出自動加入計畫,通常必須填寫一些表格後寄回──不算很高的成本,但總是比按一個鍵更麻煩。我們不能規定成本高到某個程度、就不符自由意志主義政策的標準,那恐怕太武斷,甚至有些可笑;事實上,最重要的問題根本也不在於成本的確切標準。簡單地說,我們的原則是希望盡量壓低成本。關鍵是在何種情況下,我們願意為了增進人們的福祉注,而讓人們接受不算微小、甚至相當高昂的成本。

好比有一種「冷卻期」的規定,理由是認為消費者在熱頭上往往會做出考慮欠周或衝動的決定。基本上,這是反映出對人類自制力的懷疑。一個例子是對挨家挨戶推銷的產品強制規定要有冷卻期,如同一九七二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所規定的。18依據委員會的規定,登門推銷的產品在出售時必須附上一份書面聲明,告知買方可在三天內反悔。之所以會通過這項法律,是因為很多人抱怨銷售員採取強迫推銷的方式和充滿細字規定的買賣契約。這裡同樣可以針對因為此法律而獲益與未獲益的人所付出的成本,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據以決定何時適用這項法律。依據該標準,立法者要探討的是,因為此法而必須多等幾天才能收到產品的人將受到多少影響,同時要考量消費者購買後反悔的頻率有多高。如果成本很低(即使是在維基百科問世之前,有人真的需要立刻購買百科全書,連一天都不能等嗎?),且買後反悔的人很多,表示這條法律具有通過的必要性。

有些重要的決定往往是在衝動之下所做成,這也可以運用類似的策略,例如,有些州規定夫妻在離婚前必須先等待數日。19離婚畢竟是人生大事,要求人們冷靜思考一下應該很合理,我們想不通有誰非得立刻離婚不可(除非是極端的情況)。(誠然,有些怨偶實在已經相看兩相厭,但稍等一下再簽字有那麼糟糕嗎?)我們也能想像對計劃結婚的人設定同樣的限制,事實上已有一些州朝這個方向努力。20

立法者很了解人們有時會做出日後懊悔的事,但並沒有阻止人們做出選擇,只是要求冷靜思考一段時間。請注意,通常在下列兩種情況中,強制冷卻期的規定最合理、也最可能實施:一、人們不常做這種決定,因而欠缺經驗;二、人們在做這種決定時往往情緒高昂,這時特別容易做出日後懊悔的決定。[A]

冷卻期是相對溫和的干預。社會何時該進一步實施禁令與強制呢?明智的人對於如何畫出界線,同樣可能有不同的意見。我們的原則是以人們的福祉為重,但也體認明智的人對於這個概念會有不同的理解。舉例來說,行為科學家尼克.查特(Nick Chater)和羅文斯坦認為,本書中討論的確定提撥制退休計畫容許太多犯錯的機會,應以固定儲蓄率的強制儲蓄計畫取代。21他們稱讚澳洲的制度──強制參加,且不可以拿儲蓄金借款。

的確,依照定義,強制儲蓄必可達到百分之百的遵從率,至少對於正規經濟中的受雇者而言是如此。英國的國家就業儲蓄信託可以相提並論,採用的是自動加入制,參與率超過百分之九十。這樣真的明顯比較不好嗎?兩者的優劣取決於我們有多重視選擇的自由,以及選擇退出的人會承受多少傷害。人們確實可能基於合理充足的理由選擇退出(有證據支持這個可能性),22舉例來說,人們可能因為眼前真的需要錢而選擇退出,或是因為自己另有退休計畫──這些可能性可以解釋為什麼讓人自己做決定通常是好的。

在某些情況下當然適合採用命令和禁止,我們說過,如果人們的選擇會導致對他人的傷害,我們會希望禁止(好比攻擊與竊盜者違法),或運用矯正稅(corrective tax)(比如溫室氣體排放)。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推力也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

如果人們會做出愚蠢、短視、對自己不利的決定,我們不會排除命令。23我們不反對下列規定:社會安全計畫、禁止反式脂肪、強制節能政策、立法規定機車騎士戴安全帽和開車繫安全帶、規定疫情期間在公共場合戴口罩。假如一個人的選擇將對他自己的未來造成嚴重損害(如吸菸),我們會希望採取比推力更強硬的措施(我們支持香菸稅和餐廳禁菸)。重點是徵稅、命令和禁止會引發特定的問題和疑慮。只要人們是在掌握充分資訊之下,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做決定,我們支持懷抱謙卑與尊重的態度──因此,我們的前提是支持選擇的自由;但這個前提當然必須保護你擁有與我們意見不同的權利。

  1. 當然,有些情況下,人們對於強制冷卻期有不同的意見。墮胎是一個例子,這個問題牽涉到太多情感和政治議題,很難將冷卻期政策的優劣和背後更基本的爭議分開來看。支持墮胎權的人認為,冷卻期的規定是淤泥,這種規定的成本無疑可以很高昂。一個女性若必須跑很遠才能找到可以執行墮胎手術的診所,還必須住上三晚,成本是很可觀的(包括經濟上以及隱私可能遭侵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反對強制冷卻期的規定(即使是出自善意)。如同所有的情況,細節很重要。關於這項議題,我們決定就此打住,這也算行使選擇退出權吧。 back